关于山东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时间及科目

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考点同步实施。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3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主、客观题

注: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 报考两个科目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有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 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条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已取得山东省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含水利工程专业);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3号为准。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

(三)考全科(成绩滚动)

上一年度(2023年度)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系统自动显示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成绩滚动)”。如有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申请更改报考专业;本年度申请更改报考专业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成绩无效。

(四) 增报专业

已取得山东省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某一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系统自动显示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选择《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其他专业报考,免考基础科目。

(五) 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4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考工作安排

(一)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山东省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山东省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选择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设区市(考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考,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

1.网上报名时间及路径:2024年8月1日9:00-8月7日16:00。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专题专栏-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1日9:00-8月8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9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

4.网上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24:00。

5.考试模拟作答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9月3日9:00-10月12日16:00。缴费成功的人员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6.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10月13日14:00。应试人员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查看报名记录”,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内容以新发布、新修订版本为准

(二)考试收费依据《关于重新明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131号)执行。基础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专业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

(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分别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基础科目和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共同做好本市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明确责任科(处)室、单位,责任到岗、到人,按照“严密组织、严谨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核查与监管。要优化服务流程,可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材料等进行复核。

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经查实应试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考前由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后取得成绩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得资格证书(含增项)的,由证书颁发机构宣布资格证书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共同做好本辖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教育、学校、电信、电力等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考点落实、考场设置、考务组织、应急保障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要与当地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协同,严肃考纪考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应试人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附件: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9日


转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4/7/29/art_102884_10341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