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7

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新体系,加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对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建筑业进入以智能建造技术为建造方式、以数字化推动全面转型、以绿色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发展新时代,“一带一路”建设为建筑业“走出去”创造了重要机遇,国际交流与合作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这为我省城乡建设转型升级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为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新挑战。为推进我省监理行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强化监理责任,提升服务水平,激发监理行业发展动力,持续擦亮“齐鲁建造”品牌,特组织起草了本《措施》。

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始了《措施》的起草工作,赴济南、青岛、潍坊等市充分了解掌握监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对江苏、浙江、四川、上海、重庆等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于7月初形成《措施》初稿,先后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厅相关处室、单位以及行业协会、部分企业充分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9月初形成《措施》会签稿,并再次征求相关单位、处室意见,共收集4条修改意见,均吸收采纳,于10月初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11月1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措施》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提升服务能力、创新发展方式、开拓发展领域、夯实发展支撑等方面,明确了下步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16条措施。

(一)提升服务能力。落实监理企业法定职责,支持工程监理单位独立、公正、科学开展工作。监理企业严格按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人员变更程序。紧盯关键环节,加强现场管控,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支持监理企业定期主管部门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和参建单位履职情况。推进监理企业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平等对待,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内卷式”恶性竞争。建设单位应合理确定、调整监理费用探索推行监理费监管制度。鼓励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和层级考核制度。

(二)创新发展方式。支持大型监理企业向集团公司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梯次培育和引导扶持。遴选一批产业链链主,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具备相应行业领域资质企业跨行业发展,支持监理企业向专项技术服务拓展。鼓励监理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家重点投资地区组织的建筑市场推介会,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引导监理企业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跨行业、跨地域、跨国界提供专业服务。

(三)开拓发展领域。支持监理企业向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转型,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聚焦科技服务业强链补链延链,拓宽业务类别,开展多业态服务。制定修改一批地方标准和规范,支持监理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细化信用评价标准,强化动态评价,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引导监理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发展,支持监理企业为工艺、工法的落地实施提供事中评估和事后评价,鼓励监理企业探索为建设工程延长保修期、设计回访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四)夯实发展支撑。支持监理企业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参与“齐鲁建造”品牌遴选推介,塑造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区域服务品牌。鼓励监理企业建立健全人才“引、育、用、留”机制,完善人才自主培养制度,联合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教育培训联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服务。行业协会应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从业人员执业道德教育。鼓励行业协会加强对监理企业、项目机构管理成本的调查研究,指导市场良性竞争。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发展状况分析、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回访,引导监理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转自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4/11/6/art_121752_10343384.html

推荐阅读